国5车不能能过户到海南。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轻型汽车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南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必须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禁止注册登记低于“国六标准”的轻型汽车。外省牌照轻型汽车若要迁入海南,需符合“国六标准”,并且需要取得增量配置指标。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经在当地车管所办理转出手续但未在海南办理转入手续的“国五标准”轻型汽车,2019年7月1日后可继续办理。此外,省内二手非“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在已取得增量配置指标且不属于“黄标车”或距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前提下,2019年7月1日后仍可继续办理过户登记。
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六标准”,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而制定的。其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两部分。2016年12月23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则于2018年6月22日发布,并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