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两轮摩托车的法定使用年限通常为10年,但这一期限可以延长3年。
不过,若选择延期,车主需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只有检验合格才能获得延期资格。在摩托车使用满13年后,将实行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辆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条款,正三轮摩托车的报废年限为12年,而其他类型的摩托车则为13年。对于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更为严格的使用年限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此外,还需注意,如果轻便两轮摩托车的累计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也将面临报废。在确定报废时,以先达到的年限或里程数为准。
摩托车在以下情况下也应当报废:一是累计行驶里程达到特定数值,如轻便两轮、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达到10万公里,正三轮摩托车达到8万公里;二是使用年限达到特定年限,具体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三是车辆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四是摩托车燃油消耗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五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六是排放或噪音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
一旦摩托车达到报废标准,车主应将车辆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公司进行处理,并按规定注销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