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间行车中,会车时应当注意使用近光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如果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此外,如果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应该使用近光灯。
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正确会车的方法包括:在没有隔离带的双车道上会车时,先减速,然后靠右,控制好车速,稳住转向盘,同时照顾道路两旁的情况,以保证会车时有足够的横向间距。在路面狭窄或道路两旁有障碍物的情况下,会车应该根据对面来车的速度、路面等选定交会点,正确控制自己的车速,
如果交会点特别远,也可加速行驶,反之应该减速等候。
当对面有来车,或本车右前方向有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或障碍物时,应根据情况决定加速超越还是减速等候,避免在障碍物处会车以及超越非机动车辆时会车。
在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会车更应该提高警惕,降低车速,夜间行车也要及时变光,加大两车间的距离,必要时可停车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