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境内的高速公路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其中指出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
同时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也不能载人。此外,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目前,河北和北京的高速公路上是允许摩托车行驶的,但是在河南和山东却是明确禁止的。即使在允许行驶的地区,驾驶人也需要具备相关驾驶资质,佩戴安全护具,并在高速入口处领取卡牌,下高速时凭卡缴纳高速费用。
除了明确禁止的地区,各位摩友也应该谨慎驾驶,不得超速、不得载人,同时保证护具和证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