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小轿车的限速是每小时120公里。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设定的,旨在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
该条例详细说明了高速公路的车道行驶速度要求,其中最高车速限制为每小时120公里,而最低车速则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对于小型载客汽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小轿车,它们的最高车速被限定在每小时120公里以内。
此外,条例还针对不同类型和数量的车道设定了不同的最低车速要求。例如,在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情况下,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提升至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则为每小时90公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驾驶员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以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