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三考试中,如果考生没有通过,可以从起点重新开始进行第二次测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
如果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将被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应在十日后预约。
如果考生在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中不合格,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科目三考试的细节如下:
1. 变更车道时,学员需要开启转向灯,等待3秒后才能转动方向盘。如果车主处于单车道,是不允许变更车道的。
2. 在直线行驶时,学员应将视野放得更远,以确保车辆直线行驶。此时,方向盘不应再随意转动,也不能压到车道实线。如果车辆没有按照直线行驶,学员应通过微调方向盘来保证直线行驶,而不是固定方向盘不动。
3. 当车辆经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公交车站、直行路口时,学员应轻点刹车踏板,减速慢行。
4. 在进行灯光模拟时,学员的双手不能离开方向盘,否则将直接不合格。应保持双手握着方向盘三、九点方向,进行灯光操作。如果需要一只手离开去进行灯光操作,另一只手也必须握住方向盘。
5. 在超车时,学员需要回头观察,因为后视镜存在盲区。
6. 在进行加减档操作时,学员可以保持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控制操纵杆的姿势,以确保换挡时间。换挡时,眼睛不能看档位,应在3档以内的档位抬离合要慢且稳。
7. 当听到掉头指令后,考生应在约30米前打好转向灯,轻踩刹车,约10米时将档位切换至1档,然后进行掉头。注意换完挡后,要慢抬离合,以免造成车辆熄火。
8. 在靠边停车时,考生应打右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通过(右)后视镜观察右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将车辆(右侧)平行停放在小于路沿石(或者道路边缘实线)30厘米以内处,但不能压到路沿石(或者道路边缘实线),停稳车辆,拉起驻车制动器,摘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