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如果车辆难以移动,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放置警告标志牌,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
当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必须离开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并开启报警闪光灯。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及时报警。
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应由救援车、清障车进行拖曳或牵引。如果车辆已经不能行驶,应尽快报告交警,呼叫清障车,并将车辆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