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均不得超过五次。如果考生五次都未能通过考试,那么已经通过的其他科目考试成绩将作废,这就意味着考生需要重新报名参加驾照考试。
具体来说,每个科目都有一次正考和一次补考机会。如果考生在正考或补考中未能通过,那么需要等待十日后才能再次预约该科目考试。值得注意的是,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如果未能通过,已经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依然有效。
此外,各科目考试都有明确的合格标准。科目一考试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科目二考试满分也为100分,不同准驾车型的合格分数线有所不同,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准驾车型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都为100分,两项考试都需达到90分及以上才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