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转向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如果未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扣一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也将受到同样的处罚。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的,同样可以罚款20-200元,并扣除驾驶证一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转向灯是机动车辆转向时开启以提示前后左右车辆及行人注意的重要指示灯。在车辆行驶中,当本车道交通不畅,需要变更车道时,应通过后视镜观察相邻车道是否空闲,然后在不妨碍其他车道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应事先开启相应的转向灯,然后再变更车道。汽车掉头时,应开启左转向灯,并注意观察汽车前、后有无来车,然后再行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