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违章并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办理。具体情况取决于违章的性质和处理方式。
一般来说,如果违章被电子眼等监测设备记录,且没有拍摄到驾驶人的外貌,那么可以选择他人代替去处理违章。这种情况下,代办人需要携带车主的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到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但是,如果电子眼拍摄到了驾驶人的外貌,或者交警部门现场执法时记录了驾驶人的信息,那么就需要本人亲自到交管部门去处理违章了。这是因为交管部门需要确认违章当事人的身份,以确保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处理违章,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资料,如行驶证、驾驶证和身份证等。如果驾驶人不是车主本人,还需要携带车主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在处理违章时,应该保持客观和专业的态度,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的工作,以确保违章能够得到及时和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