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驾驶证各科目考试的及格分数有明确标准。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科目二考试同样满分为100分,对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准驾车型,9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则80分及以上为合格。科目三包括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与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两部分,均满分100分,同样需要达到90分才算合格。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若第五次预约考试仍未通过,之前已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考生需重新报名参加考试。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考生必须在这三年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否则已合格的科目成绩同样作废。
为了提高驾校培训质量和缓解考场压力,驾考规定实操科目(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一次考试和补考机会。若考试不合格,考生需重新预约。但单个实操科目考试挂科超过五次,将无法继续预约,只能注销个人信息后重新报名。
在有条件的地方,考生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并在预约成功后连续进行考试。当这两个科目均合格后,考生可以在当天参加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