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是驾驶人员合法驾驶机动车的重要凭证,一旦丢失,将不能继续驾车。不存在驾驶证丢失后三个月内仍可驾车的情况。若驾驶证丢失,驾驶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驾驶证遗失期间,驾驶人若仍驾车出行,将被视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理,面临相应的违章处罚。为确保道路安全,法规明确要求驾驶人员在未取得有效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同时,该规定也明确了驾驶证补办的流程。驾驶人员需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和凭证。在申请过程中,还需确保申请人不存在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撤销驾驶证等情形。
补领新驾驶证后,原驾驶证将自动作废,不得继续使用。这一措施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防止无证驾驶和非法驾驶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