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阿姨独吞 6 兄弟姐妹同属拆迁款,每天躺在百万现金上睡觉的新闻引发舆论热议。
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法院)了解到,事件的主人公郑阿姨作为家中长女,户口落在母亲老宅。老宅被征收后,她独自领取了 280 余万元补偿款,母亲遂将其诉至法庭。
虹口法院审理后认定,这笔征收款应归其母亲所有,判决郑阿姨需返还。然而,母亲病逝,这笔钱一下子变成了遗产,6 个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但郑阿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用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虹口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她家中搜查发现,床底下藏了 100 万元现金!经过一番细致搜查,在床底的盒子里、牛奶盒中陆续找到了被藏匿的现金,总计 240 余万元。
考虑到郑阿姨的实际生活状况及其在照顾父母方面的付出,法院组织调解,其他兄弟姐妹让了一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 躺在百万拆迁款上睡觉 " 这样的闹剧究竟是如何被法官发现的?法官在强制执行后为何又组织调解?此案反映了怎样的社会心理和司法理念?记者就此专访本案执行法官——虹口法院执行局法官李佩业,独家回应上述问题。
1、郑阿姨的户口也落在母亲老宅,法院为何判决 280 余万拆迁款全部归其母亲所有?判决生效后,郑阿姨拒不履行,其行为可能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郑阿姨虽户口在老宅,但从未实际居住,且已在别处享受过政府福利分房,因此,法院审理后认定这笔征收款应归老母亲所有,并判决郑阿姨需将款项返还给母亲。
在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后,郑阿姨拒不履行的行为将被依法适用司法拘留、罚款及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法院此前已对郑阿姨实施过司法拘留,依法惩戒其拒不履行行为,并督促其自觉履行。如她有能力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时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为何判断现金可能藏匿在家中?有哪些线索或经验支持这一判断?
通过案件执行中的多次接触,执行法官发现以下情况:一是郑阿姨生活较为节俭,基本可排除肆意挥霍的可能。二是结合其财产报告情况及法院调查核实判断,郑阿姨并无特定大额消费、重疾就医或投资理财等客观支出情况。三是通过依法调取的银行流水显示,郑阿姨有过大额取现操作,且当时领取征收款账户余额已经为零。综合推断,其藏匿现金存在高度盖然性。
3、在强制执行成功后,法院为何仍选择组织调解?是基于哪些因素考量?
本案涉及家事纠纷。郑阿姨尽管存在独占征收款的不法行为,但对母亲尽到了赡养义务,在其母去世后也办妥了安葬等事宜。为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院促推本案达成和解,有利于兄弟姐妹之间修复家庭关系,实现真正案结事了,也能更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调解中,其他兄弟姐妹 " 让了一步 ",法院是如何平衡 " 法、理、情 " 的?如何确保调解协议既符合法律,又能实现家庭和解?
对母亲的赡养,郑阿姨付出相对较多,这点其他兄弟姐妹有目共睹。在本金足额受偿的前提下,执行法官从赡养老人角度引导其他兄弟姐妹(申请执行人)适当放弃了部分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郑阿姨因此感受到了各方的善意,主动履行剩余义务,最终实现了家庭和解。
5、此案引发舆论关注 " 躺在现金上睡觉 " 的行为,从社会心理角度看,这类极端行为反映了哪些问题?法律如何回应此类现象?
法院此前已对郑阿姨实施过司法拘留,但郑阿姨抱有 " 死扛硬赖 " 的侥幸心理,拘留期满后仍未履行。司法实践中,个别被执行人在个案中或被利益蒙蔽了心智、或被绝望打垮了精神,既漠视法律权威与他人权益,更因一念之差将自己人生之路越走越窄。对此类现象,执行法官始终秉承 " 力度 " 与 " 温度 " 并重的原则,既用足用好各种执行措施,也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巧用善用执行手段,让心存侥幸的、不诚信的被执行人打破幻想、接受现实,在个案了结的同时重归人生正途。
一方面,要穷尽执行措施。对此类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如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或者罚款,限制消费或者纳入失信名单,来间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针对具体案情加强研判,对于存在 " 躺在现金上睡觉 " 嫌疑的被执行人,灵活运用线下调查、搜查等方式,实地调查核实进而得以精准控制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让被执行人在法律制裁的威慑之下,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
另一方面,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柔性方式平衡各方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力度并非 " 一棍子打死 ",而是要精准区分不同情形,避免执行中的 " 一刀切 "。比如对于自然人被执行人,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保留相关必要生活费用,保障其基本生存权利;对企业类被执行人,灵活采取 " 活封活扣 "" 放水养鱼 " 的执行方式,避免因过度执行导致企业倒闭、职工失业,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再比如本案中,法院积极发挥居中协调的作用,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基础上达成执行和解,有力缓和了兄弟姐妹之间 " 剑拔弩张 " 的家庭关系,充分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6、本案从诉讼到执行再到执行和解,体现了怎样的司法理念?对类似家庭财产纠纷有哪些借鉴意义?
案件从诉讼到执行再到执行和解,集中彰显了公正与效率并重、司法为民、善意文明执行、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
诉讼环节以审判定分止争,确立案件当事人的权利边界,郑阿姨有向其他兄弟姐妹支付征收款的义务;执行程序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在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督促未果的情况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法进行搜查,取得成效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彰显司法权威;执行和解则在各方当事人合法自愿前提下,尊重各方处分权,充分尊重意思自治,通过柔性协商优化履行方案,既降低了司法成本、减少对抗,也部分修复了当事人的亲情,留下了后续兄弟姐妹间沟通交流的空间。
这一全流程闭环,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最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