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公文出现低级错误的事情,终于有了回应。
今日上午,一个叫邬思海的读者在后台留言。当然,他过去肯定不是我的读者,是为了介绍相关情况临时新关注我这个公号的。
我查了一下,邬思海,曾任萍乡市安源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12 月 9 日,萍乡市人民政府任命他为萍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部长可能还没到位,所以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出来介绍一下我一直关注的这个事。
简单介绍一下事情原委:11 月份,江西萍乡的读者肖力群向我反映,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给他寄送的一份红头的信访答复公文中,短短 100 多字,出现了三处错误。
首先,开头把 " 肖力群 " 写成了 " 闫峰 ";其次,复述《关于肖力群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时漏写了一个 " 意 " 字,错成 "《关于肖力群信访事项处理见书》";然后,落款写的是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 ",漏写一个 " 院 " 字。

这些错误很离谱,但是落款是 7 月份,三四个月过去了,我于是问他检察院有没有向他反馈过处理情况。他说也向当地反映过,但没有任何人向他通报过处理结果。
今日上午,邬思海介绍,事发后,安源区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已经带着责任人登门向当事人道了歉,并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
我赶紧再次询问当事人肖力群,肖介绍,检察长确实在一个茶室约见过他,说了一些对不起之类的话,带了水果,但同时也要求他删除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他没有答应,水果没收。
检察长带人道歉这个细节,当事人此前没告诉我。说到这里,恳请读者诸君以后来信反映问题的时候尽量全面地介绍情况,重要信息不要遗漏。我了解得更全面,作文也就更客观,只有客观说话,才更有效果。
邬思海还介绍,事发后,安源区检察院纪委介入了,并已经对责任人作出了处理:扣发绩效、取消评优评先,在单位内部公开通报批评并作检讨。
是否谅解了,双方各有说法,我感觉是没有谅解。但是,不管当事人是否谅解,红头公文出错,当事的检察院确实都应该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和问责。不能因为当事人谅解了就不处理,更不能因为当事人没有谅解就不处理或者乱处理。目前的处理,在我看来是恰当的。
邬思海的回应很及时,这事终于可以在 2025 年即将结束前画个句号了,不必拖到 2026 年还让人惦记。
真心希望各地的司法机关的所有司法行为,都能在法治的范围内认真仔细地进行,尽量不要犯上面那类低级离谱的错误,维护司法尊严和体面。
202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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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