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医保大幅提高产检报销,由原来的最多报销 3000 元提高至 3000 元(含)以内报销 100%,3000 元以上报销 30%,基金最多支付 1 万元。北京新增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和参保居民等三类人员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
其中,退休人员被纳入其中,引发很多嘲讽,觉得这是为了促进生育无所不用其极。

按照一般基层部门办事的逻辑,没人会异想天开,哗众取宠,没事找事,因为这是一件有风险的事。肯定是之前就遇到了这样的案例,一开始,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办,没有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可能特事特办,然后,在新的政策窗口,就会纳入正式政策。
从逻辑上看,是先有怀孕的个体意愿在前,然后这个政策才会发生作用,并没有任何强制性。要说促进,作用也很小。因为对大龄女性而言,生育风险很大,她们会考虑一系列问题,面临一系列付出,比起来,这最高 1 万元的报销,根本不算什么。没人会为了 1 万块去冒险,冒没必要的险。
但对很多人,对很多家庭来说,这个险有必要冒。
生于 1994 年的消防员刘杰,20 岁时不幸牺牲,被评为烈士。他的妈妈应贤梅,从 42 岁开始尝试,5 次试管,4 年后终迎来一女。
2015 年,天津港爆炸事故,165 人遇难,8 人失踪,其中包括消防人员 104 人,公安民警 11 人。其中一些人的母亲,选择了再次怀孕。有报道的案例有 47 岁高龄母亲方志英,4 次试管诞龙凤胎;43 岁的刘云爱再次怀孕。

其实不只是消防员,这样的事情很多。搜索一下 " 失独 "" 五十岁怀孕 " 就能看到不少真实的案例。
安徽合肥盛海琳,在 2009 年她 59 岁的时候,失去了唯一的爱女,第 2 年盛海琳通过供卵试管婴儿技术,诞下了一对双胞胎。盛海琳 60 岁还可以再生育的经历也激励了很多失独的家庭。
这只是冰山一角,
根据法制晚报的报道,研究表明,目前我国 15 岁至 30 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 1.9 亿,该年龄段人口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即我国每年新增 " 失独家庭 "7.6 万个。截至 2012 年,全国范围内的 " 失独家庭 " 至少有 100 万个。
2013 年,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则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 2.18 亿独生子女,会有 1009 万人或将在 25 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 1000 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哪怕千分之一的是退休后怀孕,也有 1 万个家庭。
中国很大,再小概率的悲剧,都有牵涉到无数人。

现代科技的确给了很多人一个机会。女性是 50 岁退休,特殊工种 45 岁就可以退,那么,报销政策覆盖这些人的需求,也是合理的,这是善政。
不要说这些高龄怀孕的女性是拿自己生命冒险,再怎么总比极限运动、去走鳌太线的意义大。
也不要说对孩子不公平。这个说法并没有那么理直气壮。这种伦理问题永远没有标准答案,谁也不能替那个家庭,替那个孩子判断。
残疾人生孩子,对孩子是否公平?
为了脐带血移植生孩子,对孩子是否公平?
家庭贫苦生孩子,对孩子是否公平?
父母工作不好生孩子,对孩子是否公平?
孩子是愿意生在一个 50 岁的妈妈,富裕和睦友好的家庭;还是生活在一个妈妈 25 岁,但贫穷暴力的家庭?
中国人的生育观,经过多年熏陶,独生精养观念之下,生育充满了金钱的考虑,却忽略了生命本身的意义。新生命本身,这个理由,就足够了。但凡心怀慈悲之心,都会赞叹一个新生命的诞生。

对一个孩子而言,贫富、父母的年龄、父母是否残疾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家庭和睦,生活在一个有爱的环境中。
孩子有一个满头白发的妈妈,或许会在班级遭到嘲笑,那么干预、教育,消除歧视,这是老师、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责任。实际上,也没那么多歧视。即便歧视,经济条件可能才是最敏感的,难道穷人就不该生孩子呢?
既然有计划生育政策在前,有大量的失独悲剧,有这样一个政策,不是坏事。这个政策是对失独家庭扶助的一部分。这些家庭应该得到支持。这个政策也应该得到赞扬。
嘲笑这个政策,除了让其他省市不敢跟进,让譬如失独这样的很多家庭少一份福利,背负一份歧视,又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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