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2022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期间,被告人李某甲与被害人莫某通过网络互加微信好友并发展为网恋关系。
交往中,李某甲故意隐瞒自身已婚怀孕的真实情况,伪造单身、年轻漂亮且家境较好的虚假形象获取莫某信任,随后以日常消费、生病、家庭诉讼、自杀、允诺共同生活等为由,先后骗取莫某共计 637745.3 元,所骗款项均被其用于打赏主播等挥霍。
案发前,李某甲退还莫某 13515.28 元,2024 年 12 月 23 日其主动到泰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投案。
上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