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在10%至20%之间,对于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会扣1分,并处以罚款。而其他类型的车辆则只会收到警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若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但未达到20%,则会被记1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本法另有其他规定,则需依照该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进一步指出,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也不得超过以下最高行驶速度:
(一)若道路没有中心线,则城市道路的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的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40公里;
(二)若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则城市道路的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的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