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三考试中,考生是不能说话的。根据科目三的规则,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全程不得说话,否则会被认为是有作弊嫌疑。考场的工作人员在后台可以观察到考生的实际考试情况,如果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说话,考试资格将被取消。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包括多个项目,包括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