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摩托车手续遗失时,车主可以选择进行补办。
以下是补办手续的简要指南:
首先,若丢失了机动车销售发票,车主应前往机动车销售单位,获取销售统一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并确保该复印件加盖了销售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接下来,车主需携带此复印件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盖章确认和登记备案。完成备案后,机动车销售单位将为车主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完全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最后,车主凭借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便可办理相关的摩托车手续。这一流程旨在帮助车主在摩托车手续丢失后,能够迅速且有效地进行补办,确保车辆的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