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动机国四排放标准原定于2010年1月1日实施,但具体实施时间因柴油车的重量而有所区别。
3.5吨以上的柴油车国Ⅳ标准推迟了两年,于2012年1月1日实施,而3.5吨以下的柴油车则推迟了三年,于2013年7月1日实施国Ⅳ标准。
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针对汽车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控制,包括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和PM(微粒)等。
为了达到国四排放标准,采用了再循环系统技术,如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
这些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使其达到规定的数值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