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一般不限制汽车车牌号码。然而,在市区由于交通压力较大,交通管理局会出台限号政策以缓解交通拥堵。
根据相关规定,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当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条车道时,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而当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需要注意的是,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