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四个小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若违反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
驾驶疲劳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形成驾驶疲劳的主要原因包括:
驾驶疲劳会对驾驶人的注意力、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产生影响。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四肢无力、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操作失误增加,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等不安全因素。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