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最左侧车道的时速规定根据同方向的车道数量而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如果同方向有两条车道,那么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应为每小时100公里。而当同方向有三条或更多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则提升至每小时110公里。
除了最左侧车道,高速公路上的其他行驶速度也有明确规定。首先是低速限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而中间车道的最低时速则为90公里/小时。至于高速限制,小型载客汽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摩托车则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那么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