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轿车报废标准是基于车辆的使用情况来确定的。对于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以及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它们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然而,一旦这些车辆的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国家将引导它们报废。此外,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也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报废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需要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在上面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会审核申请,如果车辆已经达到报废年限,就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需要经过机动车查验岗的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才会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持有《通知书》的车主需要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会根据《通知书》查验车辆,并将车辆解体并拍照。解体后的车辆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最后,车主需要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