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未缴纳汽车购置税的车辆是不能上牌的。这是因为,在办理汽车登记注册前,纳税人必须先缴纳购置税,这是上牌的前置条件。
具体来说,纳税人在办理汽车登记注册时,需要向公安机关汽车管理机构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如果无法提供这些证明,公安机关汽车管理机构将不会办理汽车的登记注册手续。此外,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汽车购置税,他们有权责令纳税人补缴税款。如果纳税人拒绝缴纳,税务机关甚至有权通知公安机关汽车管理机构暂扣纳税人的汽车牌照。
汽车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购置税制设置范围内相关财物的行为和财产征收的税收。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应税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税率统一为10%。因此,无论是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汽车,都需要按规定缴纳购置税,以确保汽车的合法上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