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满12分后,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在十五天内重考。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在此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在十五天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车辆管理所会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记分将被清除,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发还。如果考试不合格,机动车驾驶人将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拒不参加学习或者不接受考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请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驾驶证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