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间或是没有路灯、照明条件不佳的情况下驾驶,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司机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以及后位灯。
这些灯光的开启,能够极大地提高车辆的可见度,从而帮助司机更好地判断路况和障碍物,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当机动车在夜间或照明不足的环境下行驶,
特别是在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导致能见度降低的天气条件时,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是每位司机应尽的法律义务。
同时,法规也明确指出,在同方向行驶的过程中,若后车与前车距离较近,后车司机不得使用远光灯,以免对前车司机造成视线干扰。
此外,在夜间行车还需特别注意:超车时,司机应先闪烁大灯和转向灯以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同时仔细观察被超车右侧是否有障碍物或停驶的车辆。
在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超车操作,并在超车过程中与被超车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完成超车后,司机也不应立即驶回原行车道,以避免与被超车发生刮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