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间驾驶时,若遇到急弯,驾驶员需特别警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规定,此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至少两次,以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同时,减速慢行并鸣喇叭也是必不可少的安全措施。这样的操作不仅增强了自身的安全性,也为其他道路使用者提供了预警。
当车辆接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可能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时,或者需要超车、遇到紧急情况时,同样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此外,在夜间行驶于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条件时,驾驶员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以提高车辆的可见性。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为避免眩光干扰前车驾驶员,后车不得使用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