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将受到警告或者罚款。因此,车辆年审逾期一天都不行。为了避免罚款,需要及时进行年检。
以下是车辆年审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汽车年审时间规定如下:
根据新车入户的时间确定年审时间,如机动车行驶证的登记初始日期是2015年6月,则年审时间是每年的6月。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因此,如果6月需要进行年审,可以在4月、5月、6月前往检测线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