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报废需前往当地车管所进行办理。
具体报废流程如下:
首先,车主需要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然后,将申请表提交至车管所的登记受理岗,等待审核。
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车管所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若摩托车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经过机动车查验岗的认定,符合报废标准的,同样会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接下来,车主需持《汽车报废通知书》或《汽车报废通知单》,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摩托车送交解体。回收企业在查验相关通知书后,会对摩托车进行解体并照相,确保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被打破,车架(底盘)被割断。
最后,车主需携带相关表格,如《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解体照片,前往车管所的机动车查验岗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回收牌证,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完成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