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上路行驶时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登记。
如果未挂牌上路,将会被处以罚款200元并扣除12分。此外,驾驶员还需持有有效的驾驶证才能驾驶上路。对于未取得驾驶证的驾驶者,将被罚款1000元,并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因此,车主们在上路前务必确保车辆已经通过登记程序,并且悬挂好号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在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对于未经过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办理临时通行牌证才能上路。如果未办理临时牌证,上路行驶将会被处以罚款。此外,新车也需要办理临时牌才能上路行驶。
如果发现有故意遮挡或污损汽车牌照的行为,将会被处以罚款12分的处罚,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进行相应的处罚。因此,车主们在使用汽车牌照时需要保持完好无损,避免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