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外地车限行政策如下:
1. 在乐山市中心城区的长青路、肖坝路、通棉路、佛光普照路维洪寺高架桥段、明月路龙桥立交桥段、九峰路、桃源路、滨江路北段内的地区,24小时禁止城市垃圾车辆运输、煤碳、沙石(砖)、混凝土等易造成工地扬尘的车辆运输。
2. 每星期工作日6:00至24:00,禁止国二环保标准及以下燃油车、国三环保标准以下柴油汽车(特种车辆除外)在上述区域内行驶。
3. 24小时24小时严禁入境重中小型载货汽车、农用三轮车(形变大拖拉机)进入乐沙绿色生态大路、长青路与肖坝路信号指示灯街口、通棉路与成乐高速乐山市北出入口交叉口、入港大路大渡河立交桥南侧(高新园区侧)、大渡河立交桥信号指示灯街口、桃源路、滨江路北段、佛光普照路维洪寺高架桥段、明月路龙桥立交桥段、九峰路内的地区路面行驶。
4. 公安部门将协同道路运输、城管、环境保护等单位,在通棉路与成乐高速绵竹站交叉路口、国道306线乐峨路徐浩立交桥西端(挨近苏稽)、大渡河立交桥南侧(高新园区侧)、国道305线济南槐荫区茅经典片段与乐自髙速茅桥站交叉路口、乐井路马新路口、国道104线乐五路与乐宜高速五通桥站电极连接线交叉路口、夹江瓷都城市广场执勤点、国道306线乐峨路与乐雅髙速符溪站电极连接线处交叉路口、苏沙路与乐雅髙速苏稽站电极连接线处交叉路口,设定临时性交通管制通告或是远侧分离点,引导通向乐山市中心城区方向,且不超限额超重、无改组装的重中小型轻型载货汽车进入高速路开展绕道,直接劝返农用三轮车(变形大拖拉机)。
5. 限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结束时间未知,星期一至星期五7:00-21: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对象为所有车辆(包括本市车、外地车、临时车)。限行规则为:星期一尾号1和6禁止通行,星期二尾号2和7禁止通行,星期三尾号3和8禁止通行,星期四尾号4和9禁止通行,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如果车牌最后一位为字母,则以最后字母前的数字为准。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6、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6. 根据《2021乐山市汽车限行规定、限行区域、限行时间通知》,本通告有效期限为2年,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往相关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在采用临时性道路交通对策期间,除实行本通告要求外,当地别的道路交通对策依然有效。请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要求,听从公安干警的指引管理方法,对违反本通告的行车的机动车辆,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单位将依法办理。对构成犯罪的,公安部门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7. 贵阳市的限行政策如下:2021年5座及以下小客车尾号限行措施暂停。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轻、微型专项作业车)根据路网交通流量变化,实施白天时段限行(7时至20时)或早、晚高峰限行(早高峰:7时至9时、晚高峰:17时至19时)。需要在限行时段通行的,涉及民生服务、物流配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车辆,可向相关机关申请通行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