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车在小区丢失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
1、自行车在小区丢失,如果业主将自行车交给物业保管并签订保管协议并支付保管费用,那么物业有责任赔偿,也必须赔偿;
2、如果自行车未交给物业保管,只是停放在小区内,那么物业不应当全额赔偿,但如有证据表明自行车丢失与物业的失职有关,物业应根据失职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否则,物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若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6条
物业公司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保安服务约定包括有车辆看管,则业主丢失交物业保管的车辆,物业公司应当负责赔偿。如果双方无保管财产的服务约定,物业公司未尽到法定的制止义务,则物业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物业管理员的工作职责
1、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2、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报告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