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提档了对方不买了,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分析,如果双方订立的机动车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那么对方不再要车,即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此行为带来的损害赔偿。如果车辆已经交付,买方还可以要求返还车辆。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合同因违约解除,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对方不买车,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如果车辆已经交付,还可以要求返还车辆。请注意,以上法律依据仅作为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