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危险警报灯能够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其他车辆注意,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此外,在雾天、暴雨等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开启危险警报灯更容易让其他车辆识别。
根据国标规定,危险警告灯装置不受电源总开关的控制。危险报警闪光灯,也称为双闪灯、双蹦灯,车上有一个红色的三角形标志的按钮,按下即可打开或关闭。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前后的两侧转向灯会同时闪烁。其作用主要有两点:
1. 发生意外情况时,引起其他车辆警惕;
2. 在路边停车时打开双闪灯以免追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车辆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和第八十一条,都有对双闪使用的规定。具体规定可以自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