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型号,是为便于识别车辆而对一类车辆指定的由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而成的特定编号。
除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其他特定类型的汽车,大部分汽车型号都遵循一定的编码规则,这包括首部、中部和尾部三个主要部分。
首部的企业代号,通常由2~3位字母组成,是代表汽车制造企业的独特符号。例如,SGM代表上海通用汽车公司,CA则代表一汽,EQ代表二汽,这些都是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分配的。
中部主要由四位数字构成,这些数字又被细分为首位、中间两位和末位,每部分都承载着特定的信息。
尾部则主要用于区分专用汽车或变型车与基本型车,比如X表示厢式汽车,G表示罐式汽车等。
根据1988年颁布的国家标准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汽车型号应能清晰反映出汽车的制造厂、类型以及主要特征参数。这一标准规定,所有国家汽车型号都必须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
然而,这一规则并不适用于军用特种车辆,如装甲车、水陆两用车、导弹发射车等。对于一般的汽车,其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等部分组成,必要时还可以附加企业自定的代号。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需要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在汽车型号中,前四位数字尤为重要,它们分别表示了车辆的类型和总质量等信息。例如,在载重货车中,这两位数字表示的是车辆总质量;在轿车中,则表示的是汽车的排气量;而在客车中,表示的是车身长度。
此外,汽车型号也与汽车品牌紧密相关。例如,奔驰、奥迪、奇瑞和比亚迪等品牌都有其独特的型号命名方式,这些型号进一步细化了品牌下的产品系列或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