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在变道过程中完全过线后被追尾时,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1. 如果车主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那么前车应承担全部责任。
2. 如果车主已经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那么后车应承担责任。
3. 如果一方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那么该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 如果双方或多方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 如果各方都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那么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6. 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方无责任。
在变道前,车主必须打转向灯,及时向其他车辆示意,这是驾驶员应该养成的良好习惯,也是一种有素质的行为。此外,车主还需要注意观察前方及侧后方车辆,确保安全车距,同时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
在变道前,车主需要观察能否变道。只有在虚线的情况下才能变道,且只能变道相邻车道,不能一次变多个车道。在后视镜和车窗观察要变道的车况,如果有位置相近的车辆正在行驶,就不能马上变道。当在后视镜能完整看到要变道后方的车辆时,同时车速又不快时可以准备变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