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小型轿车并没有设定强制报废的年限。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型私家车在行驶60万公里后,虽然会被引导报废,但这并非强制性的。然而,如果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都未能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那么该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关于年检的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详细阐述。其中,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第6年和第10年需要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而在10年内,每两年需要向公安机关申领一次检验合格标志。超过10年的车辆,则需要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第四条,已注册的机动车在特定情况下是会被强制报废的。这些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在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能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但第五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是无使用年限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