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身份识别卡的办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申请人可以申请与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 如果申请人因年龄、身高等不符合对应准驾车型的申请条件,应该降级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准驾车型。
办理地点:
1. 境外人员如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需要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2. 其他人员需要在申请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驾驶员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驾驶员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有前两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