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避让校车会扣3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属于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
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其中规定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违法行为属于扣3分范围。
此外,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校车停靠后,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