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型路口直行时,是受到交通灯的限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如果遇到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驾驶员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也做了详细规定。
当绿灯亮起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当黄灯亮起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当红灯亮起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当红灯亮起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另外,车道信号灯也对车辆的行驶方向做出了规定。
当绿色箭头灯亮起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当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起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