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道路停车是否扣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驶离,不会扣分。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将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如果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