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车卖废铁了,不要以为车辆会自动注销。实际上,您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如果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如果您想申请注销因机动车灭失的车辆,需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并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但是,私自出售车辆是不合法的。
不同地方的车辆管理处的相关政策不相同,建议您先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对相关事情稍作询问,并且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码牌等基本证件。在办理注销前,您需要搞清楚能否开一个车辆灭失的证明。
如果可以开具相关证明,就可以凭借车辆灭失证明到车辆管理处办理注销了。需要注意的是,想要注销车辆,必须先报废车辆,不能私自变卖。拿到相关的回收凭证之后,凭借该凭证去办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