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收到机动车号牌后,需要在当天悬挂上正式车牌照。否则,如果被交警抓到,会按无牌驾驶处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七条,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因此,您需要尽快办理正式车牌,以免临时车牌的使用期限用完后无法开车上路。
办理临时牌照时,需要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强险单、车辆合格证等材料到当地车管所进行办理。在办理时需要填申请表,并通过审核后才能拿到临时牌照。请注意,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临时牌照,车主最多可以申请三次,使用日期都是有限制的。
临时牌照的注意事项:
机动车号牌是指在法定机关登记的准予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号牌一般在机动车辆的特定位置悬挂,其号码是机动车登记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