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在上路行驶时未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补办手续。如果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补办了手续,车辆将会被及时退还。
然而,如果车辆存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收缴并扣留车辆,同时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和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样会予以收缴并扣留车辆,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总之,车辆违章行为将导致车辆被扣留,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或补办手续才能取回车辆。
请注意,扣车不限于违章次数,而是依据违章的性质。在上路行驶时,车辆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如果未按规定执行,将面临被扣留车辆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