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需要报保险。如果事故责任全责方需要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而无责任方则无需报保险。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双方都需要报保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应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则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如果是单方面的事故,比如撞墙、电线杆、路缘等,只需要拍摄照片并留下证明,然后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如果事故比较严重,可以与保险公司确认是否需要报警。事故的处理方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