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试中,如果灯光考试出现错误,考试将被判定为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包括上车前绕车检查、回到座位、系好安全带、调整座椅、启动灯光测试等环节。其中,灯光测试是必考项目。
科目三考试又称为道路安全驾驶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包括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
以下是科目三考试中灯光操作的错误行为,如果出现其中一个错误,将直接扣除全部分数,需要进行补考:
1.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
2. 在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
3.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4.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
5.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
6.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
7.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
8. 在路边临时停车时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
9.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
10.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