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三考试中,如果全程没有挂到4挡,将会直接扣除100分导致挂科。当车速达到35km/h以上时,需要从3挡换至4挡。加挡和减挡的速度需要相等,加挡和减挡之间需要停顿1-3秒。加挡时,需要踩油门加速,速度加至相应挡位,然后松开油门踩下离合器到底,最后换挡并松开离合器。减挡时,需要踩刹车减速,等速度降下来后,再踩离合器减挡,挂好挡位后松开离合器。
科三考试中有四个评判标准:
1. 起步: 如果松手刹后超过10秒未起步,将会扣除10分。
2. 加减档: 挂4档及以上未超过5秒,行驶中在次高档位及以上行驶时间不足5秒扣10分(加档后左脚必须完全离开离合器踏板,4档以上必须行驶10秒以上方可换档)。
3. 小车限制1档50米内换2档,2档250米以内换3档,行驶中连续使用起步档位行驶距离超过50米,扣100分(因路况不允许加档,踩离合器后重新计算米数)。
4. 综合扣分: 起步、变道、超车、掉头、左转、右转、靠边停车,项目完成后10秒内未及时关闭灯光,如项目操作完成后不关闭转向灯,每次扣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