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水冲掉了会扣分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次记9分。机动车号牌的丢失、损毁也需要及时补领、换领,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和扣分的处罚。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时,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份证明,并且补发、换发的号牌号码与原号码一致。补领、换领期间,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15天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注意的是,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如何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会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查,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同时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