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个月审车并不会吃亏,年审车辆是国家强制性的措施,提前三个月是为了让车主更好地合理安排时间去办理年审。实际上,逾期年审才是真正的吃亏。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在申请前,车主需要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然后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并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例如,行驶证上的检验有效日期是12月,那么10月、11月和12月这三个月都可以进行年审,但不能超过12月,否则就是逾期车辆,逾期年检的车辆将不能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将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其他规定,将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第九十五条规定,如果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应尽快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手续,以便及时退还机动车。如果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将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因此,提前三个月进行年审是有益的,可以避免逾期年审带来的麻烦和罚款。记得按时办理年审,以确保车辆合法上路行驶。